杨丽娟告宋祖德侵犯名誉 宋称自己属于见义勇为

作者:2008-08-31 09:30:07|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6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娱乐 | 明星 | 娱乐八卦

点击图片翻页

点击图片翻页

继状告南方某报新闻报道名誉侵犯之后,杨丽娟又用同一理由将大嘴宋祖德告上法庭。昨日上午此案在荔湾区法院开庭。杨丽娟及母亲陶菊英认为宋祖德博客上的三篇评论杨丽娟的文章,带有侮辱和诽谤的语言,使其招来了众多网友的谩骂。而宋祖德方称是为了规劝杨丽娟走上正道才对其进行批判的,属于见义勇为行为。

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

最新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发表评论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知识问答

    精彩推荐

Copyright © 2009 Yahoo.com.cn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 使用须知 | 著作权声明 | 京ICP证000022号 | 国家药监局(京)-经营性-2004-0039
全球阿里巴巴 - 阿里巴巴网络:中国站 国际站 日文站 | 淘宝站 | 支付宝 | 中国雅虎 | 口碑网 | 阿里软件 | 阿里妈妈
文明办网举报热线 010-6598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