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比如,由于高房价,导致地方政府产生强烈的卖地冲动,他们甚至不惜通过暴力拆迁满足开发商的要求。2006年2月,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一位官员指出,目前,因征地引发的农村群体性事件已占全国农村群体性事件的65%以上。近年来,征地引发的矛盾居高不下,在有些地方,征地甚至变为赤裸裸地掠夺。2005年6月,在河北省定州市,因强行征地发生了震惊全国的“6·11”大案,300余歹徒持械围攻村民,造成6名村民死亡、数十人受伤。在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定州市原市委书记和风身在其中。可见,强行征地已经达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
即使按照程序拆迁的,由于补偿不到位,同样容易制造重重矛盾,埋下巨大隐患。2008年6月4日,国家审计署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对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哈尔滨、合肥、济南、长沙、广州、南宁和成都11个市及其所辖28个县(市、区),2004至2006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土地出让净收益1864.11亿元未按规定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占11城市土地出让净收益总额的71.18%;违规使用出让金83.73亿元;108.68亿元出让金未按规定纳入财政管理……
将土地出让收支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及时得到补偿性费用,当占比高达71.18%的土地出让净收益未按规定纳入基金预算管理,意味着可能产生腐败,意味着可能被挪用,意味着农民在土地被征用后得不到补偿……这同样是危险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其实,这几个问题只是冰山一角,由于时间、精力和知识限制,我无法一一列举出来。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房地产业给中国经济带来的巨大隐患,正在日积月累中膨胀,一旦它露出狰狞的面目,突然爆发出来,决策者准备好应对之策了吗?
来源:时寒冰的博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