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不得贷款买地

作者:2008-08-28 10:16:42|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房产家居 | 楼市观察 | 宏观政策

点击图片翻页

点击图片翻页

某开发区内准备动工新建的土地

重庆的房地产企业今后的日子可能会更加难过。昨日记者获悉,由央行联合银监会下发的内部通知已经下发到重庆,据通知,今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买地一律不能使用银行贷款。业内专家分析,此举将对全国楼市造成强烈冲击,但重庆房价的影响可能有限。

多项举措严控房地产贷款

《通知》要求,今后金融机构禁止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专门用于缴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贷款;土地储备贷款采取抵押方式应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证,贷款抵押率最高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而对国土资源部门认定的房地产项目,如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完成该宗土地开发面积不足1/3或投资不足1/4的企业,《通知》要求银行应审慎放贷,并从严控制展期贷款或滚动授信;同时,对国土资源部门认定的建设用地闲置2年以上的房地产项目,禁止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或以此类项目建设用地作为抵押物的各类贷款。此外《通知》还要求,各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开发商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调查评估,并不得接受重复抵押。

央行重庆营管部和重庆银监局均表示,通知已经发到本地,两大部门正在合力研究制订本地的实施细则,不日便将向全市银行转发。我市工、建、中、交、招等多家银行有关负责人均表示,由于尚未接到转发的正式文件,因此不方便给予评论。

优先支持中小户型经适房

不过,在强化约束的同时,《通知》强调了两个“优先支持”的正向激励,其中第二条即为“优先支持节地房地产开发项目”——对符合国家《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先进节地技术的房地产项目,优先予以金融支持;优先支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及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

专家声音

对重庆房价影响不大

“冲击绝对大,可以说是一次新的行业洗牌,我看很多开发商会撑不过今年。”著名经济学家、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主任易宪容表示,央行这一招可谓是“逼”出来的杀手锏,将对资金链紧张的开发商构成致命打击。“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再牛的开发商也得有地才能牛。”易宪容认为,目前的楼市泡沫已经到了非出重拳不能解决的地步,因此这样的政策出台并不意外。

“这个政策对房价的冲击主要还是在北京、上海、深圳等泡沫大的地方。”易宪容表示,重庆这样的内地二线城市的房价不算离谱,受到的影响应该有限,因此银行也不必太担心会出现“断供”之类的问题。

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

最新专家点评:

最新侠客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侠客点评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标题:  20字
内容:
 

    精彩推荐

Copyright © 2009 Yahoo.com.cn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 使用须知 | 著作权声明 | 京ICP证000022号 | 国家药监局(京)-经营性-2004-0039
全球阿里巴巴 - 阿里巴巴网络:中国站 国际站 日文站 | 淘宝站 | 支付宝 | 中国雅虎 | 口碑网 | 阿里软件 | 阿里妈妈
文明办网举报热线 010-6598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