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版无理由退房:退房获得本金24%的利润

作者:2008-08-27 11:34:52|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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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楼市的持续低迷,除了打折促销,开发商刺激消费的手段也在推陈出新,南京、常州的开发商近日相继推出“无理由退房”活动,甚至承诺“3年后退房时可获24%的高额利润”、“房价下跌可获差额补偿或全额补息退房”。

乍看之下开发商似乎对房价信心满满;但接踵而来的各种优惠“馅饼”能否真正打动观望中的购房者尚难预料。

早报记者昨日在南京市江宁区丹佛小镇的楼盘广告上看到,开发商承诺:3年最低24%增值保证,签订房价信心公正担保。凡今年8月1日至31日间购买该楼盘并签订“3年无条件退房”协议的客户,在购房之日起满3年后的60天内,可选择无条件退房,退房时不仅可以拿回100%已付本金,还可以获得本金24%的利润。

无独有偶,江苏新城房产公司日前在常州也开展了“无理由退房”置业保障计划,凡8月1日起购买该公司普通住宅者,自购买之日起如果常州房地产行情走低,房屋单价低于当时购买价,购房者享有差额补偿或退房权。退房时全额退款且不收任何违约金,并给予合理的利息补偿。

尽管该公司作出该承诺是基于常州是苏南地区的房价洼地、价格走势较平稳的判断,但背后仍然透露出目前笼罩在整个楼市上空的观望气氛已使开发商如坐针毡,不得不花样频出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已有网友针对南京开发商的促销活动算了一笔账,即使3年后退房,购房者仍需承担总房款5.5%的营业税和1%的个税,同时还需承担3年期间银行利息,开发商或许并不吃亏。

上个月,北京某楼盘推出“一次性付款交房可无理由退房”的承诺,之后一周前往签单的人数比往常多出一倍。但业内人士也表示,在当前微妙的市场情况下,一再使用该手段,也许会对购房者有一定的吸引力,但也间接透露出开发商已对当前形势感到“不乐观”,反倒于增强购房者信心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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