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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运动员都有在比赛之前听音乐的习惯。在报道上看到过,听音乐也同样是刘翔喜欢的放松方式。据他自己说,“比赛前,会听听慢节奏的,抒情一点的,有时候可以促进睡眠,而到了比赛前一个多小时,做准备活动的时候,我就听快节奏的,有利于把自己的神经系统调动起来,让自己更兴奋。”在刘翔还没有在鸟巢亮相之前,这些天几乎在水立方天天看到菲尔普斯。全世界的观众都可以看到,菲尔普斯在大赛之前总是在听iPod。这iPod成了菲尔普斯的行头,直到在下水前几分钟才摘去。有没有人知道菲尔普斯在听什么音乐,是抒情的还是快节奏的,与他夺冠有没有一点关系呢?
其实,菲尔普斯听的曲子不能简单地用“抒情”或者“快节奏”来描述。据美国媒体报道,菲尔普斯的iPod中的曲子都是Hip-hop。英文中Hip是臀部,Hop是单脚跳,Hip-hop则是轻扭摆臀的意思,这是美国黑人的一种街头说唱文化,中文译为“嘻哈”。
菲尔普斯特别透露,他在北京常听的曲子中有一首I’m Me,由说唱歌手Lil' Wayne演唱(音频)。Lil’ Wayne是黑人,今年26岁,生在美国路易斯安纳州新奥尔良市的穷人区,从小成长于充满暴力和饱受贫困的街头,早年辍学之后开始正式从事说唱音乐发展,是hip- hop改变了他的一生,现在是美国当红的南部说唱歌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