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贷”政策有变化 莞优惠细则新出炉

作者:2008-08-19 09:28:48|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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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贷款房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二套房贷款利率可按第一套算。”这已是2007年底出台的相关政策,很多人已经知晓。但因为没有具体操作的细则,实际上没有人能享受到该政策。

时至今年7月中下旬,东莞市房管局终于正式发布通知, 符合该政策的消费者已可以到该局开具《房屋产权登记信息查询证明》,享受该优惠政策。

然而过去近一个月了,广大开发商和消费者大多还不知晓这一“利好”消息,开具证明的人则更是寥寥无几。

利好通知少人知 开具证明人不多

“首套贷款房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二套房贷款利率可按第一套算。”这已是2007年底出台的相关政策,很多人已经知晓。同时,东莞很多期待通过这一政策来改善自身居住条件的人士在知道该政策出台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因为没有具体操作的细则,根本没法开具东莞的房管部门《房屋产权登记信息查询证明》(以下简称《证明》),致使该政策实际上还是一纸空文。

这让很多已经拥有第一套房,但居住面积过小、居住环境并不令人满意,同时资金并不宽裕的人士,换房希望被迫搁浅。因为他们无法支付第二套房贷的高首期,而且二套房贷的高利率也让他们不感恭维。但解决这问题的办法,经过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与东莞市房管局协商已在今年7月中下旬出台,却少有人知。

“已经可以开具这一证明了吗?”近日,记者随机采访了不少开发商,第一反应就是几乎没有开发商知道已经有了应对“首套贷款房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二套房贷款利率可按第一套算”的具体操作细则出台。他们还一直以为房管局等相关部门还不能开具此证明。他们也表示,没有收到相关部门的任何通知。

无独有偶。记者采访了不少近段时间正在看房选房的人士,他们当中多数人也不知道有了相关操作细则。同时因为开发商不清楚该操作细则出台,很多售楼小姐也不清楚,让不少换房人士购房计划搁浅。

8月13日,记者从东莞市房管局了解到,目前东莞市已经开具《证明》的人士并不多。从部分银行记者也了解到,目前仅有少数一些人因开具《证明》而获得“二套房贷款利率可按第一套算”的优待。

先到银行开具查询函

据介绍,根据7月中下旬东莞市房管局正式发布《关于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东莞市民可凭借银行出具的确认家庭成员名单的查询协助函,前往房管局申请查询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以确定市民可否享受二套房优惠政策。

怎样能有效落实2007年底出台政策,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规定“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时,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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