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开杨佳杀人的残忍不说,单说交警对待杨佳(根据网上见到的警方公布的杨佳与交警的4分钟对话)。好象就因为杨佳说话口气重而没有象其他人那样低三下四,交警似乎才刁难他。交警说自行车无牌照,作为外地人杨佳说是从租车公司租用的,并且拿出了租车单,交警说“看不见,拿近点”,杨佳回一句“你看不见还执什么法”。按理说该交警打一个电话给交巡警就可以很快查清事实、明确责任,可是该交警却故意扣留和耽误杨佳,将其带回局里。很容易查清的事情竟然还审讯了他6个多小时。外人看来这无非是要教训一下不服气的杨佳吧,这不是故意刁难报复又能是什么呢?直到凌晨两点多才放他,实实在在耽误了杨佳,而杨佳是早8点的火车票要离沪回京。至于在警局有没有冲突、打没打他在此就不能乱说了,外人都不知道。影响这么大的事,警局也不让多家媒体联合采访当事人(竟然还把事发当地闸北区政府的法律顾问推出来当杨佳的辩护律师,真是让人难免心生疑惑),当初在警局审杨佳时到底发生了什么?老百姓还是没有知情权啊。如果是故意刁难和多耽误杨佳,那么杨佳要求警方当面道歉和赔尝是正当和应该的,但他用错了方法,他不顾自身毁灭,拼命也要抗争,就是要维护他的那部分正当权益。他维权执着,他多次写信发电子邮件,要求上海警方道歉和赔尝,他不平则鸣,他不象许多国人习惯于逆来顺受、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助长邪恶,这点大家应该向他学习(在此不必避讳用“学习”二字)!如果多数人能象他坚持维权,那么各种大小邪恶不知要少了多少!实在可惜的是,他用错了维权方法,他走了极端。他不想只被他人“教训”和耍弄,那样对他来说似乎不公,他想用影响巨大的方式和结果反过来教训和警醒执法人员(执法不公、用公权欺人也会招来反抗),而同时他也就不得不陪上了自己的年轻生命。这实在让我们痛苦和难受到了极点!我们仔细想想,谁又愿意轻易用这种“壮士一去不返”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呢?显然杨佳并不是一时冲动,因为他做了长期准备。他肯定想到了“胳膊拧不过大腿”的必然的不公结果,他象眼里容不得沙子一样容不得明显不公或邪恶,他不愿意此事不了了之,他自认为自己是无辜受害受辱,因此他坚持要讨个说法,当他感到不可能有公正结果时,他反过来要给警方一个说法了,他用了天大的邪恶来惩罚邪恶,天大的悲剧由此诞生。
社会上执法不公、故意欺压刁难小民的事早已让人见怪不怪、熟视无睹了,故意坑民欺民还用舆论忽悠百姓,以为百姓懂个屁,总把百姓当傻瓜。假如我们的“服务型政府”真的注重“服务”二字,设身处地多站在服务对象角度看看想想问题,而不是常常说的是一套、做的又是另一套,说的比唱的还好听,那么,我们的社会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和谐而不是压制和掩盖矛盾冲突带来的表面假和谐!进而才不再有新的杨佳悲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