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不做冤大头 最易上装饰公司当的三心态

作者:2008-07-31 07:20:51| 点击:0| 评论:0|第3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房产家居 | 我家日记 | 装修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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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草率:签合同不细致

很多消费者在与装饰公司发生纠纷后,才发现当初没有留意装修合同、草率签字,这样在发生纠纷后,消费者往往处在非常被动的位置。比如有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在正规的家装工程合同中,装饰公司每延误工期一天,就要被扣除工程总造价的3%。结果装饰公司将这个项目改成了“违约赔付甲方3%元”,故意省略了“工程总造价”这五个字。结果装饰公司每误工一天,只需赔偿消费者3分钱。这样即便装饰公司已无故拖延工期达半年以上,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仍得不到保障。所以签合同可谓“一字千金”,消费者一定要仔细。

来源:中华地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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