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受牢狱之灾 女开发商举报市委书记的前后

作者:2008-07-28 09:39:27| 点击:0| 评论:0|第2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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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于瑾根本无心重操旧业,“我答复他们,我不想干,你们开发,你们自己来,我可以帮帮忙”。

这时,一个来自上海的房地产开发商的介入,让于瑾改变了主意。开发商姓贺,是上海金鹤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曾在抚顺当兵多年,想在抚顺投资开发房产项目。

于瑾说,贺某在抚顺考察一段时间后,觉得抚顺市望花区营口路北的望花滩不错,值得投资。

但贺一打听,听说这块地要上市拍卖,他怕拿不到地,于是想找本地开发商联合起来干,他辗转找到于瑾,反复劝说她一起开发望花滩。

面对如此实诚的商业伙伴,以及看上去唾手可得且价格低廉的大片土地,于瑾最终动心了。2003年8月16日,她代表的辽宁圣新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贺某所代表的上海金鹤置业发展公司签署了《联合开发协议书》,商定双方按8∶2的比例合作开发望花滩。

随后,他们在抚顺注册了众城房地产公司,“拉开阵势,就等着砸下盘来”。

但于瑾说,由于她当时在抚顺的官司未了,不好抛头露面,所以抚顺方面的工作大部分都是贺某来开展的。

而一直穿梭其间的王东霏,这时候也确实展现出了她在抚顺的活动能力。在于瑾看来,她和抚顺市的许多领导都熟,大小官员见着王东霏都敬其三分。

于瑾和贺某喜在心头,认为对于项目的牵线人——市委副秘书长介绍的“市长妹妹”王东霏不能亏待。于是,2003年10月19日,贺某与王东霏签订合同,“委托方委托居间人替其获取该地块的商品居住用地权”,也就是说,这块地上市后,让王东霏帮忙摘牌。至于居间报酬,双方约定,“合同约定的土地地价扣除委托方实际支付给抚顺市土地管理部门的土地价及应交的契税,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居间报酬。”

居间合同注明,开发商愿以每亩16.6万元价格购买这块土地,总价大约为9179.8万元。也就是说,不论王东霏支付抚顺市多少买地款,差价都归王东霏。

而且,如果王东霏真能拿下这块地,他们愿意再付给王每亩2万元的居间费。于瑾说,按市价来算,望花滩涂地每亩20万元左右,如果他们能以18.6万元拿下,也是很有赚头。

贺某因此激动不已,望花滩土地共553亩,这意味着能盖出35万多平方米的房子,分三期开发,开发个四五年没问题。他们预计,虽然总投资将达到4.6亿元,但预期收益也会非常可观。

但他们没料想到的是,这个馅饼竟然演变成一场骗局。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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