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局最近出台的网店新规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所谓网店新规,主要是指《加强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意见》关于“利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含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规定。其中引起争论的主要是关于个人从事电子商务要取得营业执照的规定。由于事关我国C2C电子商务走向,引起人们广泛关注。工商部门规范市场的初衷也许是好的,但我个人认为网店新规于情于理不合。
电子商务要以C为本
于情不合很简单,就是网店新规与老百姓的愿望不合,老百姓对网店新规不满意。据新浪对北京网店新规进行了一项网上调查,截止到7月22日的调查结果显示,在6414人中,对“你赞同北京工商网店新规吗”问题,回答不赞同的,高达86.31%;认为“扼杀卖家积极性,对发展有害”的比例高达85.32%。
在中央反复强调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今天,在互联网越来越成为了解民情、汇聚民智的重要渠道的当前,这样的结果实际上已经代表了一切。有关地方、部门,应该把以人为本这个大道理,摆在各种小道理之上,对网店新规缓行、慎行、变通、重释。
以人为本,落实在这件事上,就应是以C为本。以C为本,不是我提出来的,是侯大银提出来的,我认为很有道理。在我看到的关于网店新规的各种评论中,这句抓住了要害。我们发展电子商务是为了什么?最终还是要站在老百姓的立场上,而不是站在官本位的立场上来看待。
首先,网店新规对就业有负面影响。当下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是就业问题。该举措可能导致大批依靠网店经营为生的人群出现就业难等问题,对电子商务的发展起到反作用。
我赞同吴敬琏先生的下述说法:每个阶段都有一类企业承担推进改革的重任,“我觉得代表这一趋势最新进展的是网络平台,比如目前已经解决了超过100万人就业的淘宝,它让创业、就业的门槛更低,惠及更多人,更好地解决了公平问题。”
从以C为本出发,应把就业问题摆在比工商问题、税收问题更重要的位置来考虑。网易组织调查“你是否担心网店新规影响个人就业”,88.67%的网民表示“担心”。这应引起中央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其次,网店新规不利于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我国国家税收增速长期高于居民收入增速。2007年,我国税收收入增速为31.4%,而同期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增速却只有6.8%。作为服务型政府,需要平衡取和予的关系。网店新规有利于调动本来已经过热的收税的积极性,但不利于增加居民收入,甚至可能沉重打击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断了他们的生计。
个人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一种以经营为职业,如个体户,他已不是C(消费者)而是B(商家),自然应比照个体户接受工商管理;另一种不以经营为职业,属于消费者从事非职业化的生产经营,如农民经营自留地;或兼业,如低收入阶层为弥补家用从事的不稳定的第二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