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八月将实施 与加价卖车说不

作者:2008-07-23 09:05:26| 点击:4198| 评论:1|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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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这不禁让汽车厂家、经销商闻风而动:成都三家广州丰田经销商已开始对凯美瑞实施“自主定价”,宣布将根据本地市场的情况制定车价。同时,《反垄断法》对于对消费者有影响的加价卖车、禁止跨地区销售现象有了明确界定。

加价卖车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车卖得越火,加价就越严重!几天前,订了一台新车,找的熟人,多交了6000元,还要等到三周后才能提得到车,这些经销商个个赚得太安逸了。我们消费者眼巴巴地看着他们把我们的钱掏出来不说,还要赔笑脸。”面对经销商加价卖车,消费者如是说。

消费者张先生看上了一款跨界车型,到4S店里一问才知道该车需要加价销售,就算是多交了钱,还是要等上两个月才能提到车。其实,不仅仅是张先生一个人遇到这种情况,现今市场上一些全新的换代车型更是明目张胆地提出了“加价1.5万-2万元才能提车”的条件。对此,经销商的态度是:价码在那儿摆着,你爱要不要。

不知从何时开始,但凡有新车上市,总会在市场上发现有经销商在那吆喝,“早拿车可以,加价!”而此时,厂家也仅会抛出一句“产能有限”作为口头解释。

“我们也不想加价,但市场就是这样供不应求”,一家东风本田经销商告诉记者。的确,加价卖车并不是单方面的行为。一款车型加价,大都是因为新车上市,粥少僧多,再加上销售人员对该车的一番“花言巧语”, 更让消费者打定注意,非此车不买。

一般来说,大多数消费者都有着“买涨不买跌”的消费心理。市场上凡是疯狂涨价的商品,都一定程度会出现消费者疯狂追捧的场面,因为消费者害怕价格还会涨。既然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商家为什么不加价呢?

即将实施的《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第一款“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中指出,经销商不允许为了达到某种最大利润而“联手”加价。也就是说,加价现象有望被遏制,这一消息对于消费者来说自然是件好事。但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汽车营销资深工程师徐宪成认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非常正常,汽车作为大件消费品,不同于快速消费品。当经销商降价的时候,消费者能坦然面对,为什么经销商的加价却让消费者感到不平衡呢?因此,关键的问题还在于消费者如何看待加价,如何平衡加价与降价带来的心理落差。

对此,记者认为,面对加价最好的方法就是:拒买。

跨区销售 大胆寻找最低价

除了“加价卖车”外,“跨区域销售”也向来是让厂家和消费者敏感的问题。国内汽车厂家向来对“跨区域销售”都表示禁止,一旦有经销商违反,轻则罚款,重则会被厂家取消经销商资格。然而《反垄断法》实施后,对于跨区域销售的限制或将有所改变,这在消费者看来也是一件欢欣鼓舞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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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房地产呐?秦始皇 2008-07-26 09: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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