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工商分局表示:“网店如不注册,有可能施以1万-10万元罚款”
日前,北京市工商局出台规定,从8月1日起,北京地区所有的“营利性”网店经营者从事买卖前须先注册营业执照,一时间,“扼杀卖家积极性”的各方言论使这一新政处于舆论漩涡。随后,湖北、广西、温州、杭州等地工商局纷纷表示,不会跟进北京工商局做法。
正当网民认为此事“雷声大,雨点小”,实际推行难度很大之际,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长春考察时“一语惊人”,指出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网店”营业执照注册。
他说,今后网上开店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北京首先进行试点,今后将进行全国范围推广。“网店牌照制”何去何从再度引发悬念。
日前,本报记者采访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现广州各工商分局关于“网店登记”的回应各不相同。
番禺工商分局:“不注册要罚款”
记者随即致电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目前并未接到相关通知,但因为负责网上开店注册操作的是各区工商分局,“有时法规直接下达到各分局”,所以具体事宜应当询问广州各区工商分局。
此后,记者致电自己小区所在的番禺工商分局,得到答复为:“按照去年底广州市出台41号文,网上开店个人可持‘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而不必非要提供商用住宅的地址就可实行工商登记,政府已为网店注册提供了政策可行性。”
该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作为网店主,如果是单一股东注册,需要10万注册资金,两位股东注册,需要3万注册资金,注册费用约为注册资金千分之八。
在询问注册是否为必须时,对方表示,“如不注册,有可能施以1万-10万元的罚款。”
此后,当记者再度以网上卖家身份致电天河分局时,工作人员表示,淘宝等网上开店暂不需要注册,“一般来说,经营者是要到工商局注册的,只是现在有了网络,使网上开店钻了空子,每个省份情况不一样,到现在我们还没有收到要求网店注册的通知。”
此外,越秀分局工作人员也表示,“并未收到市局具体通知。”
网店“新政”缺乏法律依据
由于目前尚未对网上开店注册作出特殊法律规定,商务部《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并不具有强制力。
从法律上讲,网上开店注册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换句话说,罚款有罚款的道理,不罚款有不罚款的道理。
在采访中,不少网店店主表示,网上开店本就利润微薄,办执照增加经营成本和竞争成本,因此在该规定深入执行之后,可能会退出市场。
北京网店新政也遭到姜奇平、吕伯望、阚凯力等知名电子商务专家的“炮轰”,有消息称,北京网店牌照制度可能被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