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爱上强奸自己的男子 向法院求情为其减刑

作者:2008-07-23 07:27:39| 点击:69170| 评论:25|第2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社会 | 法制天地

4月22日,马尾法院对此案进行不公开审理。在庭审中,小芳作为被害者通过辩护人向法庭出示了请求书,要求撤回对阿力的强奸指控。如果不行,希望法庭考虑其已与阿力发展成为恋人关系的事实,给予阿力从轻处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阿力违背妇女的意志,趁小芳酒后迷糊之际,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已构成强奸罪。鉴于阿力案发后主动认错,已取得小芳的谅解,事后两人还成了恋人关系。阿力犯罪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系初犯、偶犯,有明显悔罪表现,可给予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7月17日,法庭作出判决,以犯强奸罪判处阿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律师说法

公诉案与自诉案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的刘宜军律师介绍说,案件分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公诉案件是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公诉的案件,公诉案件是不允许和解、撤诉的。

自诉案件是由法院直接立案审理,不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不需要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案件。在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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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哎,太不可思义啦!晕 夏雪 2008-07-27 20:29:26
ji 女吧,好不容易找到了个长期饭票 刘祥風id= 2008-07-25 12:53:32
只要你ri 的好,强奸都没事... 雨吔吥浍楟 2008-07-24 23:00:34
我倒他的妈! Zc 2008-07-24 21:49:16
最新打字任务,每千字80元,全世界最高价 快乐天堂 2008-07-24 19: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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