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烧死3岁儿子 潜逃15年办身份证时被抓

作者:2008-07-23 07:09:31| 点击:29609| 评论:8|第2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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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周光秀只身来到主城打工。一个人在主城,身上又有烧伤的疤痕,工作实在不好找,她经人介绍先后做过扫街的环卫工、保姆等工作。如果有人问起伤痕的事,周光秀就说是在农村煮饭时,灶里柴火掉出来烧伤的。

直到后来,周光秀遇上了合川一个在主城当力哥的男子,两人生活在一起,直到案发。

周光秀告诉检察官,离开第二任“丈夫”去主城之前,她曾在一天晚上,悄悄回过一次娘家。一见女儿,妈妈怒骂她“你啷个要做傻事”,当晚在娘家住了一晚后,次日周光秀匆匆离家。

落网 办身份证时被挡获

在周光秀潜逃的15年里,因为她的失踪,按失踪人口管理办法,她的户籍已经取消,周光秀成了一个“黑人”。当全市开始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时,周光秀想趁此机会重新上户。周光秀归案后称,以为已经过了十多年时间了,应该不会再追究她的责任。

铜梁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谭方行说,初一见面,周光秀看上去更像一个普通的家庭妇女,虽说只念过小学一年级,但说活谈吐都不像一个会有异常举动的人。

谭方行问她“后悔不”,“一直都在后悔……世上没有后悔药可吃,如果不死,儿子也该有十七八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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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说过:重要的问题在于教育农民。 zhong_haoren@yahoo.cn 2008-07-27 13:00:12
夫家也有责任 小F 2008-07-26 23:44:06
联合宽频电话,国内任何地方都是9分钱。资 刘倪 2008-07-24 17:30:49
应该千刀万剐了这个周光秀,不配做母亲,玷 郭学玲 2008-07-24 13:05:50
该着天遣,遭杀。想想十几年前遭婆家的如此 草原狼族 2008-07-24 08: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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