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上法庭的娱乐明星们

作者:2008-07-22 07:36:54| 点击:0| 评论:0|第5页/共3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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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没什么奇怪,就像之前刘涛在她的世纪婚礼上,背着经纪人当众宣布“退出”一样,当女明星面对豪门,权衡利弊,隐退是最明智的选择。但不管走到哪里,杨钰莹仍说自己“未婚”。

虽然杨钰莹声称,在1997年便和赖文峰分手,但2002年《潇湘晨报》记者找到赖文峰母亲时,她却说杨钰莹直到1999年赖家出事才离开,而1997年之后,杨钰莹大部分时间都呆在晋江烧厝赖文峰家,还与赖文峰在香港登记结婚了。

  在那次“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电视访谈里,杨钰莹曾说“那时候非常幸福快乐,是彼此人生中的第一场纯真的恋爱,我找到了自己的真爱。”甚至连一手栽培了杨钰莹的恩师吴颂今在与她反目成仇之后,仍在书里写着,相信杨钰莹是真诚的。

  当记者转述杨钰莹的说法时,那位知情人说:“你说的那个我不清楚,我只知道办案子传唤她的时候,杨钰莹说自己是被骗的,她与赖家无任何关系。所以后来才会有一种说法,大家说她是见利忘义的人,出了事把自己撇得干干净净。”

  如果只是为了明哲保身,杨钰莹大可不必如此。后来官方也已明示,杨钰莹与远华案无任何关系。所以即使是传唤,只要她真的没有涉案其中,也就没什么问题。只是在面对与赖文峰的感情时,杨钰莹的说法有点南辕北辙。

  “中央派了将近4000人来厦门办这个案子,然后再由厦门当地的公安检查部门来协作。办案基本上就在三个地方,一个厦门万寿宾馆,一个是厦门宾馆6号楼,还一个就是金雁酒店”,一位当时负责看管“远华案”嫌疑人的工作人员对记者透露。

  而记者也从相关渠道得知,杨钰莹在案发时确实有被传唤。“传唤她的地方,第一次是在厦门的金雁酒店,一般关键的人都被叫到金雁酒店去;第二次是在晋江。”

  就是在这里,杨钰莹撇清了和赖氏家族的所有关系,也没有证据显示她与远华集团有经济上的来往,所以在之后官方发布的消息中,杨钰莹与远华案无关。

  当记者试图询问杨钰莹与赖昌星本人的关系时,厦门公安部门知情人是这么说的:“杨钰莹当时是只有赖文峰一个男朋友,只是因为赖文峰大部分时间都在国外,所以有时候她也会跟赖昌星一起出入,包括一些聚会、足球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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