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上法庭的娱乐明星们

作者:2008-07-22 07:36:54| 点击:0| 评论:0|第22页/共3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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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霆锋——车祸找人顶包罪

  2002年10月2日,香港知名艺人谢霆锋和警员刘志伟,被裁定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成立,服刑14天后,谢霆锋在西区裁判法院被判240小时社会服务令,而警员刘志伟服刑半年。

  进入壁屋惩教所第一天,谢霆锋即按规定剪成小平头,先到指模房登记指纹、掌纹后,接着做例行身体检查,包括俗称“通柜”的手指探测肛门检查,然后更换囚衣。之后,感到身体不适,原来通柜检查弄伤了肛门。

  小谢以患哮喘病为由,得到惩教所特别安排,暂时住在独立病房。谢霆锋就在病床上度过了第一夜铁窗生活,他每天按规定时间起床,被安排做“贴信封”的工作,每天有一小时私人时间和一小时运动时间。后来哮喘病好转,他被移入普通监房,同屋共3名囚犯。小谢开始打扫厕所,蹲在地上擦洗地板,过惯了少爷生活的他十分不适应,直抱怨辛苦。他还必须与其他犯人一道在公共浴室洗澡。

  因为哮喘病,小谢在牢内不用出操、不用做粗重的活。因为烟瘾困扰,加上每天要6时30分起床,还要从事体力劳动,小谢的情绪低迷,仿佛一下子老了好几岁。谢贤和狄波拉来探监,按规定只能与爱子相见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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