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上法庭的娱乐明星们

作者:2008-07-22 07:36:54| 点击:0| 评论:0|第10页/共3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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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私生子案

  2004年9月20日,王纳文以其子王圣元的名义到朝阳法院起诉,状告高峰,索要抚养费67万多元。

  朝阳法院安贞法庭一审宣判,高峰每月1日前给付王纳文之子王圣元抚养费1000元,直至王圣元18周岁为止。该抚养费包括了王圣元的生活费、医疗费以及托儿费和学费,50元案件受理费和3600元鉴定费由高峰负担。但就王纳文提出的关于她购买商品房的费用,法院不予支持。王圣元向二中院提出了上诉,索赔数额由原来的69万多元降为45万多元。

  王纳文的律师赵进荣表示,法院通知他们周一去“书面审理”该案,法院将进一步调查了解全案,“不是谈话,而应该是开庭审理”,因为双方将对证据进行质证。对于记者询问的二审是否将提供新的证据,赵进荣表示,没有开庭前这个问题不好说。

  高峰的律师赵书妍表示法院只是通知她周一去谈话,不是开庭。对于王圣元上诉一事,他们会积极应诉的。

  “高峰私生子案”回放

  2000年,王纳文与高峰相识

  2001年3月,王纳文在沈阳生下王圣元,并抚养至今

  2004年7月,此事被曝光,高峰称:“我现在就跟她(王纳文)叫板验DNA!”9月20日,王纳文以王圣元的名义诉至法院,状告高峰,索要67万余元抚养费

  11月18日,亲子鉴定报告表示,高峰与王圣元可认定为有亲子关系

  12月10日,王纳文一方提交调解书面意见,但高峰的律师拒绝调解

  12月16日,法院一审判决

  2005年1月4日,王纳文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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