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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凯公司方面表示,公司为刘羽琦投入了相应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对其进行形象宣传、购买歌曲、录音、制作、发布及宣传推广。但刘羽琦却瞒着公司为一家杂志做专属模特,并拍摄广告,而且不听公司劝阻。因此,公司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刘羽琦赔偿公司400万元。
据悉,该案在大兴区法院立案后,刘羽琦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不出庭应诉,因此,法院视其放弃了答辩以及质证权利。最终,大兴区法院认定瀛凯公司提供的合同为有效合同,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认定刘羽琦违约,一审判决刘羽琦要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瀛凯公司400万元。
个人资料
刘羽琦 曾获“2006国际小姐中国区总决赛最佳上镜奖”、“2006亚姐网络赛区十佳”,被称为网络第一美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