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奸杀女博士焚实验室 终审获死刑(图)

作者:2008-07-17 07:19:51| 点击:16373| 评论:7|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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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情尽难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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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在羁押室里的凶手熊进。

曾造成巨大影响的“广州中医药大学女博士裸死案”已有终审结果,省高院二审裁定对凶手仍判死刑。昨日,死者的父亲致电本报记者,告知该案目前已进入死刑复核阶段。

2006年4月6日,广州中医药大学女博士生小赵裸死在教研室内,身上有多处伤痕并遭焚尸。案件一时疑云重重。

7个月后,凶手熊进出庭受审,小赵死亡的真相首次浮出水面:小赵系被他人抢劫强奸,后捂口扼颈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死后被焚尸。

2006年12月15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熊进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同时,法院判决熊进赔偿小赵的父母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及其他各类费用共计323563.3元。

一审判决之后,熊进上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二审,2008年2月28日,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死刑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家属心声

但求凶手被执行死刑

昨日下午,死者小赵的父亲主动拨通了本报记者的电话。

赵先生表示,法院一审判决之后,他一直在关心这个案子,希望凶手能早日被“正法”。为此,他多次打电话到省高院去询问案情,一直问到省法院都“不耐烦了”。直到今年4月,他收到了省高院寄给他的案件二审裁定书,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此外,一审法院还判了熊进要赔偿死者家属各类费用32万余元。赵先生表示,至今还没有收到过一分钱的赔偿,法院告诉他,要等最高院的死刑核准程序走完之后,才能正式执行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

赵先生则表示,“赔多少钱我不关心,我只要求凶手能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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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该杀! 江春 2008-07-18 10:35:57
二楼说的对,无怨无仇的,起码给人家留条活 丫丫 2008-07-18 09:09:22
如此人渣,当杀!大快人心!! 先飞 2008-07-17 22:06:36
奸就奸了,抢就抢了,为什么要杀人? 好傻 查理 2008-07-17 20:26:01
这种坏蛋让狗咬死 它 才对!!!真不要脸 liyonghua 2008-07-17 15: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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