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中国房地产市场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周期性的大调整?这不仅在于房地产市场本身的使然,而且在于政府房地产政策宗旨的重新定位。对于前者,由于以往国内土地政策、房地产市场政策及房地产信贷管理政策的缺陷,从而使得国内房地产市场出现两大严重问题。一是房地产过高、上涨过快,从而使得国内80%以上居民没有支付能力进入房地产市场。比如说,深圳市2004年房价与居民收入比仅为6.52倍,而2006年、2007年一下飙升到15.76倍、20倍以上。上海、北京市中心区的房价与收入比甚至达到了30倍和50倍以上。还有,全国房价普遍快速飚升。比如,2004年北京的平均房价才只有5050元/平方米,而2007年全市平均房价竟上升到14000元/平方米,上涨三倍以上。北京是这样,全国许多地方都是如此。也就是说,当全国房地产市场泡沫巨大时,房地产市场出现大调整是必然,是谁无法改变的东西。二是有权者通过房地产市场在短期内把整个社会的财富聚集到少数人手,从而通过房地产市场在制造社会收入严重分配不公、通过房地产市场在撕裂整个社会的族群关系及制造社会矛盾与冲突、通过房地产市场严重损毁中国共产党几十年建立起来在广大民众中的威信等。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不仅和谐社会无法解决,而且整个社会冲突与矛盾会越来越严重。因此,在这意义上说,国内房地产市场大调整也是必然。既然房地产市场要进行大调整,那么这种调整能够在短期时间内完成吗?根本就不可能。
既然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周期性较长的产业,它的调整周期性不可能在短期内完成。从政策角度来看,房地产市场政策效应更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比如说,美国的房地产市场发展8年繁荣后,从2004年6月开始到2006年8月,美联储通过17次加息来调整房地产市场的泡沫,但是美国房地产市场这个泡沫直到2007年3月才开始破灭,最近才出现美国银行业的危机。而且美国房地产市场泡沫破灭所造成的影响,美国房地产市场调整什么时候结束目前为止根本就没有时间表。再来看中国,房地产政策对市场的影响同样有一个相当长的滞后期。比如2006年国六条以技术性硬约束要求生产70%以上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的政策规定,直到两年多后最近才显现一点效果。那么政府2007年下半年公布的24号文件、359号文件、452号文件、64号文件及39号令等,这些政策与文件其调整的效果同样是需要一个较长的时期内才能够显示出政策效应。而这种政策效应要想在短期内消失,除非取消这些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