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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18年前裸照事件“黑幕”刘嘉玲此番“告白”中,最震撼的就是首次讲述18年前被迫拍裸照事件。那是在1990年4月25日凌晨3时,她独自驾车前往苗侨伟住处参加聚会,途中遭一辆货车拦停并被几位彪形大汉掳走,之后,她被殴打并拍下裸照,被要挟接拍一部电影。随后,梁朝伟查出了幕后指使人,但是迫于压力,刘嘉玲还是选择去荷兰拍电影,梁朝伟为了保护女友也把所有工作推掉,专程陪女友去拍戏。不过刘嘉玲采访中没有说出这部电影的名字。其实这事件是当年香港电影盛世下出现暴力事件中的一件。刘嘉玲事件以后,香港娱乐圈暴力事件层出不穷,甚至还传出刘德华的经纪人张国忠曾被人用枪指头,逼刘德华接戏。
昨天,“大傻”成奎安接受香港有线娱乐采访时透露,他没有受到过恐吓,不过受到过恶势力的无理压价,出现过从一般市场价10万港元压到5万港元的情况。此外,香港电影圈内还有人透露,曾有恶势力请明星拍戏但不给片酬,最后不了了之,传闻周星驰也是受害人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