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车反复碾死情敌 报警称不小心撞人

作者:2008-07-14 07:42:04| 点击:12848| 评论:5|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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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精灵小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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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犯罪嫌疑人曾某因争风吃醋,驾车将情敌曾某某反复碾压致死后,向警方谎称其不小心撞伤了人。然而,经过乐山沙湾警方连续三个昼夜的调查取证,最终揭露了隐藏在这起“交通肇事案”背后更大的罪恶。

7月4日晚10时30分,沙湾区公安分局接到曾某报警称,其驾驶一辆白色面包车在沙湾太平镇公路上不小心将一男子撞伤。当警方赶到现场时,受害人曾某某已死亡。然而,从现场勘查情况及曾某的口述分析,民警们认为此案并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综合对现场的调查,最终判定此案是一起以交通工具为作案工具的故意杀人案。

民警们通过“天网”调取了犯罪嫌疑人驾驶的白色面包车在案发时段从沙湾大渡河大桥头往太平镇方向行驶的录像资料。同时,另一组民警紧紧围绕犯罪嫌疑人和死者曾某某的关系展开了调查,证实嫌疑人曾某有故意杀人的动机。民警还通过调取犯罪嫌疑人和死者在案发前的通话记录,掌握了两人在案发前的活动情况。

8日,在大量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曾某终于对自己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曾某的前妻张某与死者网恋而导致婚姻破裂,张某离婚后便与曾某某同居。4日晚,曾某看见前妻同曾某某很亲热地走在一起,非常气恼,打电话给曾某某,两人在电话里吵起来,并约定在沙湾至太平公路旁的得月楼外“火拼”。不久,曾某驾驶一辆白色面包车来到约定地点,当他看到曾某某不断向自己打电话挑衅时,一怒之下朝曾某某撞去。将其撞倒后,曾某调转车头,从已倒地的曾某某身上压过去,随后又再次调转车头从曾某某身上压过,致其当场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曾某已被沙湾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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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案件是在法律法规(保险法)在维护正义 Hlivup 2008-07-28 13:59:55
犯罪嫌疑人曾某的前妻张某与死者网恋而导致 Super毛 2008-07-20 12:06:08
不用判什么刑了 随便找辆车子 “不小 孙山 2008-07-20 09:13:33
猛可们够狠 WilliamLiu 2008-07-14 16:23:30
sb ChenQing 2008-07-14 09: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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