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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网上不断曝出8女2男的“同居生活”,说的是2008年春天,李春萍等8名兰州大学新闻学院的大三学生来广州实习,遇到在广州找工作的陈显玲和已经工作的同校师兄阮剑华,10人合租于五羊新城寺右新马路某小区,两房一厅,110多平方米,月租金2000元。
其实像这种生活的人不计其数,虽说如今的高房价有些动摇,但仍然身居高位的房价的天下怎么可能容得下所有刚毕业的大学生一出来就独居一室呢?除了和同伴同学“同居”还能有什么选择呢?
在我们的意识里男女同居本身就有很大的争议,更何况8女2男这样的杂居生活。我不知道别人对这种现象是褒还是贬,是贬贬的又是谁?
总之,我认为当下许多大学生选择这条路,对他们自身来说是对的。他们没有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