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载危重病人被收费站拦住20分钟惹争议(图)

作者:2008-07-08 14:39:11| 点击:0| 评论:0|第2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救护车 | 社会 | 社会百态

点击图片查看下一篇文章

点击图片查看下一篇文章

直到凌晨3时许,他们缴了55元过路费后,救护车才被放行。20多分钟后,廖海因被送到桂林181医院,医生在重症监护室紧急抢救20分钟后,发现他的呼吸和心跳停止了。廖发文说,医生称若早点送过来,抢救成功的机率会高很多。

收费员在按制度办事

7日下午5时许,记者来到桂林收费站。

“我们收费员是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的。”收费站负责人对记者说,按照有关规定,救护车并不属于免费通行的范畴,况且,转运廖发文哥哥的救护车开上一段还没正式开通的高速路,属于非正常通行,而且没能拿出缴纳通行费的IC卡。按照规定,这种情况要缴纳5元钱通行费,还要缴纳50元IC卡费。

该负责人还说,高速公路内部有明文规定,收费员没有权力决定是否放行任何一辆车,凡碰到车辆不愿交钱,以及车辆没拿卡就想出站等情况,收费员首先要向站领导汇报,而后由站领导逐级向上汇报。此外,这辆救护车上高速路后找不到出口,耽搁了很长一段时间,如果救护车从临桂二塘收费站出高速的话,至少能节约半个小时,家属将矛头指向收费站是不对的。

在收费站的监控录像室,记者看到,救护车到达收费站是2时55分,离开的时间是3时03分,中途停留了7分钟,并不是家属所说的“将近20分钟”。救护车停留期间,廖发文与收费员双方发生了争执,还跑过去伸手欲搬开升降杆,但没有奏效。

“救人是最重要的”

记者采访了一些桂林市民,有人认为收费站“不近人情”,但也有人认为家属错怪了收费站。

市民蒋先生则说,这起不幸事件的发生,也许是因救护车司机找不到高速公路出口,耽误了时间,也可能是收费员请示领导所花时间过长而耽误抢救,还可能是那名病人本来就伤势很重,纵然扁鹊再世也无力回天。

市民黄先生说,收费站在处理此事时有不对之处,收费员再怎么坚持规章制度,也应以人为本,将抢救生命放在第一位,让载有危重病人的救护车先通过再报告领导又何妨?更何况,家属当时已提出愿意押200元钱在收费站。黄先生说:“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救人是最重要的。”

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

最新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发表评论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精彩推荐

Copyright © 2010 Yahoo.com.cn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 使用须知 | 著作权声明 | 京ICP证000022号 | 国家药监局(京)-经营性-2004-0039
全球阿里巴巴 - 阿里巴巴网络:中国站 国际站 日文站 | 淘宝站 | 支付宝 | 中国雅虎 | 口碑网 | 阿里软件 | 阿里妈妈
文明办网举报热线 010-6598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