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银行对员工发放的房贷(即所谓借款),比较普遍的“内部价”大概在3%。即使现行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下浮15%,仍比内部价高一倍。
另据媒体报道,低利率房贷具体有打折和内部价两种方式:前者在报表中仍在“正常贷款”项内核算,而它与正常利率的差价,将由银行以银行工会或者人力资源部的名义补齐。而对于“内部价”,优惠力度更大,并以“其他应收款”名义在报表中体现。
“具有明显内幕交易特征,应该说这是一种非合理监管环境下,银行的一种非正常过渡。”光大证券银行业分析师金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国内银行向员工发放的工资、奖金超过财政部(或国有控股方)的要求,银行的这部分支出将无法享受税前抵扣的优惠。于是,银行则以“准收入”非现金的方式,给员工增加福利。
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除了个别商业银行外,大部分商业银行都已经成为上市公司,银行的这种“内部交易”无疑将对股东权益构成侵害。
财经评论员水皮表示,“这一行为肯定是灰色地带。”但这种行为是否侵害股东利益,则要看这部分资金是不是外贷的资金。他同时表示,与优质贷款相比,这部分贷款肯定是有损失,但如果与变成坏账的贷款相比,说不定贷给员工还是要保险些。
“目前商业银行还未意识到这对股东、储户和客户都是一种侵害,基于国情的习惯,各家商业银行都认为是一种自然的事情。”周雪飞表示。
据称,2007年年底,浦发行就已取消“福利房贷”制度。目前正在积极研究新的内部住房福利政策,但具体方式和标准尚未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