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都江堰规划和建设局人士介绍,按当地政府的统一规划,分期分批建设安置住房,建成后统一按照建筑面积35平方米/人的标准免费提供给救助对象居住。救助对象不能再申请宅基地建房。选择住房户型建筑面积35平方米/人以内的,不交钱。选择住房户型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人的,超过部分按照市场价购买。对符合救助条件且不选择建房救助的,可选择货币救助,由政府分三年按30000元/人的标准给予救助。救助对象不能再申请宅基地建房。原来的宅基地则复耕,而且复耕后的土地仍由原属灾区居民耕种。
但并不是所有受灾地区重建都适合“三集中”原则。例如,对于彭州市白鹿洞等农村地区,原来种植黄连等草药,每年人均收益6000多元,但一旦住到政府的集中安置房里,意味着每天要走十几公里回来照料作物。
同样下属于彭州市的龙门山镇,过去曾有非常发达的旅游业,作坊式的农家乐旅游模式在淡季无需解雇服务员,成本低。如果将灾区居民大规模安置到集中安置地区,则灾区居民有可能失去他们原来赖以生存的旅游业。
先容易后困难
带领规划小组在彭州市进行灾区重建规划的赵燕菁说,“农民自建的积极性实际上是非常高的。有的农民已经在自我修复重建。”
相比农村住房重建等恢复重建工作,城镇住房和城镇体系规划则更为复杂。
仇保兴在7月4日的会议上强调,1个星期内必须解决这个问题,在2个星期内完成县市城村规划,确定能源、交通、水利、通讯空间布局。规划必须有依据,对存在的巨大障碍和资金压力要有准备。
仇保兴指出,规划人员应该在地勘等基本条件下,将现有区域划分为适合、基本适合、适合性差和不适合四类,在现有条件下,先选取前三类区域进行规划重建。
在具体规划中,仇保兴表示,规划人员应遵循“先简单后困难”的原则,不要过分强调“推倒重来”,将灾区居民的房子不区分损坏程度地全部拆除,然后重建一个宏伟的小区。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线房屋鉴定小组人员发回的信息,就检测的800万平方米房屋来看,轻微损坏的约占50%,中等损坏的占40%,严重损坏的只有10%。如果不区分房屋损坏程度就将受损房屋全部拆除,无疑是很大的损失。
仇保兴再次重申了规划不能过分强调“异地重建”,只有三类城镇适合异地重建:一是地震灾害所造成的次生灾害已经直接威胁到某一块建设用地,依照标准,这块建设用地被划为不适合用地的,可异地重建,该地块改为公园等公共建筑;二是在震中受到严重损坏,而且位于自然保护区,本来就该搬迁的村镇;三是原来并未规划,沿着主干公路和城郊主干道两侧违章建设的夹心村,既存在严重交通隐患,又属于本来该搬迁的村;四是地震中确实所有的农田等生产资料被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摧毁,失去生存依据的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