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最需要客观的面对与思考,当前极端言论充斥着楼市,实际上研究一下楼市所面临的最关键最主要的,也是真正的转折,并合理提出转折之后的发展态势,可能更有利于楼市的发展,主导论与支柱产业论提出至今五年,有必要继续前行而不是停顿,龟兔之争对中国,对中国普通老百姓,对中国社会,对中国经济都不会产生利好.
第一个转折是市场化的深入与发展。
既然发展的是市场经济,就没有必要拒绝市场化的调节手段。市场经济最本源东西就是价格规律与供求规律,如果这两大规律不能发生深刻作用,这个市场就永远停留在政策市层面。而要还原市场机制的本源,必须在市场供应主体、市场需求客体与两者的媒介即信息这三个方面进行实质性变革。
完善市场主体的退出与准入机制是当务之急,其中软条件的提升是关键,如开发能力,研发能力,企业文化与品牌意识,而不仅着眼于几个工程师与高级职称。
市场需要必须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第一层次的干预,严格区分保障人群范围与加入资格与期望计划,让保障住房以社会保障予以沉淀,剩余的问题就是对存量进行法律性的产权界定,再交由市场处理。
而上述主体资格的完善与市场化范围的界定决定于信息管制程度,则政府应研究房地产系列信息的公示途径与范围,以及确保消费权益的各类信息发布通道与信息监测。
第二个转折是非政府管制的收缩。
如上所述,当政府做了保障住房的事,并且将其纳入社会保障的范畴,则一个市场化的楼市建设,政策性成分应该逐步减弱,非政府管制手段对市场化商品楼市的调节更多用以经济手段与金融价格及鼓励非价格竞争的手段。
这里就涉及到土地制度改革的问题,包括二元制供应,应该着眼于不同类型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就房地产土地供应做出阶段性政策安排;其二是结合现存产权弱点与空白区域,提出阶段性调节措施;其三是规范与约束存量用地,按计划出让与开发利用;其四是土地收益管制的问题,应该坚持先缴后返还的传统财政制度,并严格专户运用。
还涉及地方城市建设中一味从招商引资中寻租的做法,招商引资应该坚持项目制度,不搞以地换税,再用地贷款发展求泡沫速度的做法。
第三个转折是保障住房制度化实施。
包括哪些人群能够通过制度规范进入保障范畴;进入保障范畴的人群其居住愿景的政府提示;在未进入保障实施范围之前如何实现住有所居;进入之后伴随经济与收益发生的变化如何通过产权流动来达到商品性消费的目标;在保障住房与二手房市场之间建立妥当的监管机制,确保保障住房退出合法性。
再一个就是保障住房本身的制度建设,包括流程与信息公示,用地权限与审批程序,销售革新,将配建与贴建从市场化楼市中完全隔除,政府就是保障住房的管理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