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少年抢劫女事主后将其轮奸(图)

作者:2008-07-07 07:05:00|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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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记者六日从广东茂名高州市公安机关获悉,当地四名未满十八周岁的少年,在持刀、电击棍等物疯狂对路人进行抢劫后,色心又起,并将受害女事主劫持到宾馆实施轮奸。

近日,高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对涉案的吴某、陀某、杨某和吴某某等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今年五月六日二十三时许,吴某等四人伙同刘某、梁某等人驾驶两辆摩托车,携带菜刀、水果刀、电击棍等凶器,窜到高州市长坡镇长坡村委会五星村路段,对骑摩托车返家的黄某、张某以及张某的女友何某三人实施抢劫,共抢走摩托车一辆,手机三部,银链一条,现金三百多元人民币。

当时,面对凶残的歹徒,黄某等人不敢反抗,任由他们从身上拿走现金、手机等值钱的东西,希望能够逢凶化吉。但是事情并未结束,在实施了抢劫行为后,吴某等人将三名事主挟持到曹江镇一偏僻的路段,并对张某、黄某实施殴打,逼迫女事主何某同他们发生性关系。在吴某等人的胁迫下,何某被挟持到高州市区某宾馆,丧心病狂的吴某等六人使用暴力手段对何某进行了轮奸。

案发后,当地警方很快就将涉案的吴某、陀某、杨某和吴某某四名恶徒缉拿归案。在对案情进行仔细调查后,近日,高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抢劫罪和强奸罪对吴某四人批准逮捕。

据了解,贼心未泯、色胆包天的吴某等四名案犯,均是未满十八周岁的少年,其中吴某刚满十四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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