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们在对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部分乡镇由于本级税源匮乏,在财政收入任务完不成的情况下,竞采取“引税”的方法来实现财政收入。一是采取降低税率,不征或少征个人所得税及地方附加税等“优惠”政策,来吸引异地工商户到本地纳税。二是按照实征税额20—40%的比例不等,以现金暗箱操作返还税款等手段来“引税”。三是花大量资金派员到周边地区和经济发展较好的地方去直接买税。
如此“引税”其危害性极大。它不仅严重扰乱了国家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破坏了税法的严肃性,造成了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滋长了税收领域里的腐败,而且还因此而导致财政收入失真,对国家经济发展规划的领导宏观决策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由“引税”二字,不由想到另外两个字“引资”。笔者认为,那些绞尽脑汁想歪点子,花去大量的人力、物力的财力去“引税”,为何不把时间、精力用在招商引资上呢?实践早已证明,哪个地方招商引资工作做得好,市场就活跃,经济发展就快,招商引资是实现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快速增长的一剂最有效的良方补药。
由此可见,从长远角度看,只有不断优化和完善招商引资机制、环境和政策,通过诚信招商、以商招商,使投资者放心、生活舒心、发展安心,努力营造“亲商、稳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多种成份经济,才是确保地方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的关键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