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建房的口子能不能开

作者:2008-07-05 09:36:04|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房产家居 | 楼市观察 | 宏观政策

本报记者 郎秋红

6月22日,新疆解禁集资建房,县处级干部标准为100平方米。此消息一出,网上网下反应强烈,集资建房迅速成为新华网和网易等网站的热议话题。支持者有之,反对者有之,矛盾焦点是:集资建房的口子能不能开?

网友热议集资建房

不久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下发通知,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各单位可继续执行集资建房政策,并对今年集资建房的面积标准进行了规定:一般干部职工75平方米,科级干部(含中级职称)85平方米,县处级干部(含副高职称)100平方米,地厅级干部(含正高职称)130平方米。

自2006年8月建设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一律停止党政机关合资合作建房项目后,集资建房一度远离人们的视野,如今,新疆的一纸文件,又把这个曾经的历史记忆翻腾了出来。

新华网上很快挂出几篇署名文章,认为“集资建房”这个口子开不得,提出集资房有违反国家政策之嫌,担心引发新的社会不公。不过,也有很多网民发帖,对集资建房表示支持。福建网友发帖说,“新疆人民有福了,可以按商品房1/10的价格、经济适用房1/3的价格买到房子了。房奴这个词有望告别新疆了。”北京网友发帖说,“集资建房是解决目前房产价格过度虚高的极有效、直接的手段”。网易吉林白山网友发帖说,“集资建房好,可以降低房价,以前全国都集资建房的时候哪有这么高的房价?任何可以抑制房价的做法都是好事”。

记者发现,网友的意见不仅针锋相对,有的还充斥着火药味。有网友提出,还是应该通过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坚持市场和保障两条腿走路,满足更多民众的住房梦,立刻有网友反驳说,这是“空头支票”,“你以为西部省区市有财力建设廉租房么?即使京津沪都没有多少廉租房,那是要巨额财政支撑的,哄鬼都哄不了,还不如集资建房,政府不出一分钱,操作简便。”

但是即使那些坚决支持集资建房,并且强烈要求“集资建房向全社会开放”的网友,对集资建房也心存不满。“集资建房既然是保障性住房,就应该优先考虑那些最困难的人,这就决定集资房的档次应该是低水准的。那些130平方米、100平方米的给领导享受的房子应该彻底禁止。想住好房子,自己花钱去买商品房吧,不要打集资房的主意。”

集资建房为何令人爱恨交织

吉林省长春市曾经是全国集资建房的“大户”,集资建房为何令人爱恨交织,没有谁比这个城市理解得更深。

据记者了解,长春市经济适用房和集资建房经历了一个复杂的过程。2003年以前,长春市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建房面积非常大。2001年,长春经济适用房建设面积达到330万平方米,占该市房地产开发规模的80%以上,同属经济适用房的集资建房比重连续三四年突破30%,位居全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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