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开退休高官阜新市原市委书记王亚忱关系网

作者:2008-07-04 17:47:26| 点击:0| 评论:0|第3页/共4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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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跟他大谈特谈其退休前的“政绩”,说其如何搞改革,是名震全国的改革家,美国记者也曾来采访他……同时,不停地数落着高文华不会做人,不识抬举。

但王亚忱当时的语气让人感觉到,他不仅是沉浸于“改革家谈经验”的光环,更是在为自己作辩解。作为记者,刘万永需要引入正题:他是如何成为阜新商贸城顾问的?他儿子王晓军在商贸城的股份是如何从零到37。5%再到50%,最终成为商贸城董事长的?

王的回答是,“现在我们查清了,高文华从公司拿了1000万元跑了。他在北京告状,用的就是这个钱。你之所以能来,说明他钱花到位了!”

经过大量调查后,2005年5月18日,刘万永撰写了题为《一个退休高官的生意经》的文章在《中国青年报》发表;同年5月19日,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宣布:高文华解除取保候审,不予起诉,无罪释放。

让人振奋的是,2005年5月27日,辽宁省纪委、公安厅、检察院联合成立了“5·27专案组”,调查王亚忱及其子女的问题。

2005年8月4日,王亚忱和儿子、女儿分别在北京东城区法院起诉,要求报社赔偿220万元,但是诉讼并未开始。(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同年9月,阜新商贸城总经理于雅君和会计科科长,阜新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相继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2日,王亚忱的儿子王晓军被辽宁警方刑事拘留;同年11月6日,王亚忱被辽宁省多个部门组成的专案组带走,他最后的表演是:被带走前,强烈提出要坐自己的奥迪。

女儿为家族利益徇私获罪

另据了解,王亚忱入监后,女儿王晓云的违法违纪问题开始浮出水面。王晓云1995年至2005年11月任阜新市公安局副局长,分管治安、户政、巡警等方面工作。她的一个弟弟从2002年9月起,任阜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姐姐管弟弟”长达3年,实际上形成了阜新市的治安都由王家姐弟俩说了算的局面。直到王亚忱案发后,王晓云才被调到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副院长,其弟王晓刚被上级公安机关暂时停止工作。

办案人员调查发现,早在2004年2月23日,阜新市华隆房地产公司高文华的司机许宁

,在辽宁省政协开会时进入与会委员驻地——沈阳某宾馆院内时,被警卫人员拦截,并发现他携带了多份检举信,检举内容涉及王晓云。

2005年4月4日,王晓云要求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院长郭海忠立案追究许宁对其诬告、陷害及诽谤的刑事责任。郭海忠指令立案,4月10日,没有任何犯罪事实的许宁被海州区法院拘留。

2008年初,辽宁省兴城市人民法院认定郭海忠犯徇私枉法罪,因“认罪较好”等免予刑事处分。

兴城市人民法院在对郭海忠定罪后,认定王晓云为泄私愤,指使其他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行使司法追诉的行为,也构成了徇私枉法罪,一审对其判处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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