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官员卷入司法考试舞弊案

作者:2008-07-04 17:46:27| 点击:0| 评论:0|第3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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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98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本报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fazhizhou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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