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自发形成裸泳浴场 游客随意裸露不避人

作者:2008-07-03 13:07:38| 点击:0| 评论:0|第4页/共5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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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大部分裸泳者操内地口音,南中国酒店保安部的钟先生说,前几年来的还只是三五个人,近两年“三亚大东海可以裸泳”的名声传出去了,来三亚旅游的很多游客就“慕名”而来,并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最多的时候达到了四五百人,他们大部分是内地来的,很多都是皮肤病患者。

游客随意裸露管理遇尴尬

南中国酒店一名管理人员说,自2002年以来,他们酒店沙滩上就出现了裸泳者,但是尚不成规模,近几年来才自发形成较大规模,尤其是每年的冬天人特别多,裸泳者大部分是皮肤病患者,他们只要一下海,客人就不敢下海游泳,纷纷前来投诉,酒店保安出面但是又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只能劝导或者建议其穿上衣服。曾经还因为引发争执报过几次警,但是警察来了也只能出面调解或者劝其穿衣服而已,因为没有相关法律禁止这种行为。他们曾经也向有关政府部门反映,但都没有下文。

南中国酒店保安部的钟经理称,游客刚开始在某部队度假村前的沙滩裸晒,被制止后,他们都挤到南中国酒店沙滩,一般内地人居多,国外游客相对较少。裸晒者大部分是皮肤病患者,有传染性。酒店保安出面干涉,裸晒者还振振有辞:“这是公共沙滩,我们可以随意晒太阳。”

钟经理说,酒店无权强制干预,只能劝导,但遇上不讲理的游客,还真是无法有效解决,希望政府采取相关措施。

政府表示不倡导裸体游泳

三亚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认为,在公共场所,光天化日之下聚众裸泳,不仅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如果骚扰其他人或者进行性交易可以按规定处以治安警告、罚款或者拘留处罚。她认为,自由活动也应该建立在尊重社会公德的基础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现在裸泳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被禁止,设立裸泳区也没有明令禁止,因而裸泳行为本身并没有合法和非法之分。

三亚市旅游局一名负责人称,裸泳、裸晒是个人行为,有伤风化,但现在国内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一般是接到游客投诉后,景区保安劝其穿上衣服罢了。

这名负责人说,旅游部门是不会倡导开辟裸体浴场的,因为国内对其争议较大。目前此事也不会提上议事日程,就算开设裸体浴场,也不会选择大东海开放式景区,因为大东海景区酒店较多,客人成分复杂,隔离度不够,封闭性也不合格。至于如何应对客人提出的这种要求,旅游部门目前暂时没有深入探讨。这种裸体行为和中国的传统文化风俗是相互抵触的,三亚旅游管理部门持不支持态度。

三亚市精神文明办许主任称,裸泳跟中国的国情格格不入,这是一种不文明行为,国内对设立裸体浴场争议很大,三亚不能破例专门设立裸体浴场,这跟黄、赌是一种类型,是跟中国人传统观念不一致的。这是对社会风气的污染,对他人的不尊重,对他人的视觉造成了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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