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浦区二手房交易按差额强征20%个税

作者:2008-07-02 10:22:59| 点击:0| 评论:0|第2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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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不动产交易按揭部总监谢垒华告诉记者,目前仅有黄浦区作出此规定,其他区域个税征收办法不变。“黄浦区交易中心从未对此出具任何书面文件,只是我们前往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会口头告知一下。产证日期在2008年之后的二手房源增值空间比较有限,因此按照20%差额征收,影响未必会很大。”

但是,谢垒华也坦言,市场揣摩政策的心理影响比实际影响更大。“很多客户包括我们房产中介自己都在揣摩,政府是不是在黄浦区做一个试点,然后全面推行。如果真是这样,那将给二手房市场带来极大震动。”

记者了解到,位于黄浦区的上海滩花园、仕林华苑等5个去年或前年一手买进、08年刚拿到产证的次新房增值利润依然丰厚。以仕林华苑二手房源为例,当时房东的一手买入均价在22000元/平方米左右,目前二手成交价可达到32000元/平方米左右;仕林华苑当初预售价在17000元/平方米左右,而目前卖出价将近30000元/平方米;复地雅苑当时预售价在15000元/平方米左右,而如今二手成交价可达26000元/平方米。以一套上海滩花园145平方米的房源为例,以单价22000元买进、32000元卖出的市场价计算,如按以往未提供原值的核定征收方式,房东须缴纳总价2%也就是9.28万元的个人所得税;如按黄浦区最新规定,以该套房源“转让所得”的20%计算,房东须缴纳个税约21万元,此类房源严征个税后,房东的税费成本明显增加。

值得注意的是,中原地产负责黄浦区交易按揭的洪文静告诉记者,黄浦区交易中心以2008年1月1日为线,哪怕是2007年12月31日办出产证的,依然可以不提供原值证明,可选择核定征收的个税征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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