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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2007年12月15日12时许,张某将小红约了出来,而后在吉林市站前火车站一旅店预订房间。
张某先是让宋某到手机市场购买能录像的手机。然后再选择旅店开房间。等张某和小红到达后,张某会选择宋某所开房间的隔壁住下。然后宋某再通过两个房间之间的墙洞偷拍二人。
当日,不知情的小红被宋某偷拍后,宋某闯进房间对小红说,她给张某花过5万块钱,这些钱有的让小红花了,小红必须还钱。还让小红写下欠条。当时小红并未同意,扔下张某离开。
后来,张某给小红发信息再次提起此事,并以不给钱就把录像传到网上为要挟。最终小红同意支付1万元了事。
就在张某和宋某以为得逞准备取钱时,被闻讯而来的公安机关抓获。
目前,二人已被批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