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奸杀女子咬掉乳头 庭审承认无精神病(图)

作者:2008-06-29 08:51:19| 点击:0| 评论:0|第3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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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庭审交锋

焦点1:到底算不算强奸?

昨日庭审中,朱焕强反复强调,既往无不良行为,案发前无预谋,因为喝酒了才出事。他说,平时一般喝两瓶啤酒,案发当天喝了七八瓶啤酒,自己神志不清。

朱的辩护律师也表示,朱焕强作案时喝了酒,意识不清醒,希望对其杀人行为从轻处理。他咬掉蔡的舌头、乳头是在掐死她之后,公诉人指控的强奸行为也是在蔡死后发生的。“尸体不能成为强奸的对象,其行为不构成强奸,只是猥亵妇女”。

公诉人则认为,朱焕强是在对小蔡进行奸淫过程中,咬断其舌头、乳头,手段极其残忍,构成强奸罪;朱焕强紧掐蔡的脖子前后长达20分钟,作为一个成年人,应当清楚这种行为可能会带来的后果,他这么做就是为了杀人灭口,构成故意杀人罪,而且属于情节恶劣,无可宽恕。

死者家属也表示,凶手手段太过残忍,希望法院能判极刑。

焦点2:小区物业有责任?

另外,被害者蔡某的家人认为,黄田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承担一定责任,正是由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安全保障上的疏忽,才给犯罪嫌疑人提供了便利条件。

朱焕强进入小区时,保安员没有发现他的异样,而且在蔡某呼救时,也没有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及时施救,还是2楼邻居听到呼救后报警,警方才闻讯赶来。

因此,死者家属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为此,向朱焕强及物业管理公司共索赔3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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