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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嫌疑犯作案手段残忍
据朱焕强供认,案发前他与妻子有过争吵,之后他非常气愤,晚上7时许,跟人一起去喝酒,到第二日凌晨1时才分开。
随后,他在黄田小区遇见了蔡某,顿起歹念。据朱焕强称:“凌晨2、3时左右,我来到一个小区门口,当时没人值班,我走进小区后,走了约一二百米远,见到一名女子站在楼梯铁门前准备按门铃。我当时有些酒意,上前与她亲热,亲她、摸她,她大叫。”
朱焕强回忆说:“我用左手箍住她的脖子,拉到树林里,她也在反抗,我的手都被抓伤了,她还踢了我几脚,后来我就掐她的脖子,她就死了。我脱了她的衣服,咬掉她的舌头、乳头……”
作案者承认无精神病
做出如此残忍的事情,是不是精神有问题?
“我的精神正常,没有精神病。我因为与妻子吵架后很气愤,而且喝了酒,所以就这样做了。”朱焕强如是说。
朱焕强的妻子陈金凤也说,朱焕强2005年到广州打工。身体一直很好,没有什么大病,更不要说什么精神病,没有见过他有什么反常行为。而且夫妻关系较好,性生活正常。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是,朱焕强没有精神病。
本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