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专访: 徐霞案需借助社会的力量

作者:2008-06-26 16:53:17|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4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交大博士被打 | 社会 | 法制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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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博士后无故被打致残,至今没有为自己讨回公道,中顾网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媒体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为徐霞提供一些援助。在中顾网的联系下,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所汪敏华律师于6月24日会见当事人。中顾网记者就一些问题与汪律师进行了沟通。

  在徐霞案披露之后,记者与汪律师取得联系。汪律师在看完整个事件的报道后表示,还须结合证据材料看报道。且案情全过程具交错着多个"行为",涉及到徐霞多种"权益",这些行为是否违法?违了什么法?侵犯了徐霞何种权益?所有这些都需要讨论,因此,对报道作评论还为时过早。汪律师建议本网站对案件组织一次"专家会诊"。

  汪律师分析说,因为从事件开始到现在已经二年多,如提起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可能已经过诉讼时效,只有从刑事这个口子切入,一些权利才能有可能借以得到救济。若真如徐霞所述,立刑事公诉案阻力重重,也只有以刑事自诉作为切入口了。刑事自诉一旦为法院受理,既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又有可能通过对徐霞的伤情鉴定结论使案件依法转入公诉程序。

  数小时后,汪律师又告诉本网,她已在结果与本网记者通话后及时与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研究会主任翟建律师取得联系,争取在与徐霞见面,收集一定证据材料后将案件交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研究会讨论。翟建律师表示,如果符合条件,将与汪律师一起为徐霞提供法律援助。

  会见当事人:在中顾网的积极联系下,汪律师与当事人徐博士进行了长达六个小时的会谈,对案件和徐霞本人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

  汪律师告诉徐霞,律师办案如同医生治病,先得诊断,再拟定手术方案,最后手术。其中每一步的顺利进行,都需要条件,这些条件就是证据。建议徐霞就与汪律师的谈话内容尽可能地收集证据或提供证据线索。

  寻找目击证人:汪律师认为,能否有效援助徐霞,取证是关键。汪律师受本站徐霞贴子下一个署名为"速度"的跟贴启发,建议我网能够借网络向社会征集证人。汪律师分析,徐霞贴子里所述的不少"行为"发生在公共场合,应该有不少目击证人。两三年过去了,不少人已经离开了交大,作证的顾虑相应较小,如果徐霞所述确有其事,如果这个目击者有正义感,在看到征集证人的呼吁后,会挺出来作证的。

  案件研讨:对于如何动员社会力量对徐霞案件进行"专家会诊"事宜,汪律师称,先得等徐霞就其所述提供相应证据,找出各"法律行为"点,再围绕如何对该些"行为"进行定性展开讨论。有效的援助应该能够解决问题。研究应围绕着有可能解决的问题展开。如果无证据证明某问题存在,也就无法通过法律援助解决该问题,这样的研讨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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