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员工曝受贿内幕 收钱不多自称行业潜规则(图)

作者:2008-06-26 07:58:09| 点击:0| 评论:0|第2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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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有三次受贿,每次1万多元,由资源亚太公司直接打入刘勇的一个账户。“按照他们公司每月的销售量,给我1%的提成。”刘勇坦言。

适用简易程序的刘连杰,原为家乐福马连道店精肉课课长,在13个月内,他收受北京资源亚太食品公司和北京华都肉鸡公司好处费2.1万余元。他说此前自己认为收供货商一点好处费并不违法,“这是行业的潜规则,都要给的,而且也不多。”

朝阳法院表示,将择日宣判此案。

■案件回顾

去年7月,因接受供货商贿赂被人举报,家乐福一名肉课谈判员和7名门店精肉课课长,被警方拘捕。

8月26日,家乐福宣布开除8名受贿员工。并加强了内部自查。

随后检方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诉对受贿员工提起公诉。

■行贿内幕

供货商为家乐福员工开专门账户

庭审中,家乐福原肉课谈判员刘勇回忆说,2005年5月,华都肉鸡公司开始向他行贿。与其他公司的直接大额汇款不同,他们在银行为刘勇等人开了8个账户。为刘勇开的账户名字是“刘伟”,名义上是花都肉鸡公司的促销员,实际上此人根本不存在。

每月月末,华都肉鸡公司给员工发工资时,也会将钱打到“刘伟”的账户上。刘勇拿着“刘伟”的存折,像取自己的工资一样,从银行取出自己的好处费,按照鸡肉的销量,每月几百元至上千元不等。

“这种行贿方式非常隐秘,但是危害了社会秩序,影响极其不好。”检察官在庭审时说。

此前,家乐福一名高管也表示,如果不是有人举报,这样的行贿受贿很难被内部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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