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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昨天下午,家乐福6名员工在朝阳法院刑事法庭受审。
家乐福员工曝受贿内幕
受审时称供货商以开工资名义行贿
昨天下午2点,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家乐福6名员工受贿案,庭审中肉课谈判员坦陈了受贿内幕。
昨天受审的6名员工包括1名肉课谈判员和5名门店精肉课课长。其中,肉课谈判员受贿最多达11万余元,适用普通程序;5名课长每人受贿1.5万至3.1万,因自愿认罪,适用简易程序。
现年30岁的刘勇是北京家乐福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肉课谈判员。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7年1月至2007年7月间,刘勇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北京资源亚太食品公司好处费8.9万元;2005年5月至2007年7月,刘勇还以帮助北京华都肉鸡公司招录业务员为名,收受该公司好处费2.5万余元。
刘勇接受审判时表示认罪。他说,收受好处费是因为“自己有选择权”。作为一名肉课谈判员,公司给他一个价格和数量的范围,他在这个范围之内,可以自行选择供货商。“并且,我也有签合同的权利。去年1月,和北京资源亚太食品公司续签合同时,他们给了我4万元的好处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