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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在课堂上给学生拍录像、没收学生的手机并翻看学生的短信,老师陈海的这些行为,让他试用不到两个月,就被学校口头解除了聘用关系。陈海认为学校应该支付给他合同补偿金和精神损失费,并要求校长在全校师生面前向他道歉。但是,他的这些要求均被学校拒绝,为此,他将学校告上了法院。
课堂上给学生摄像
去年9月中旬,陈海(化名)应聘到南京某学校从事教学工作。因为学校不知道陈海的教学能力如何,就和他约定了3个月试用期,当时并未订立合同。
虽然学校对陈海抱着很大希望,但是,陈海的表现却让学校“叹为观止”。原来,陈海在课堂上除了上课之外,还用摄像机给学生拍DV,并跟学生们高谈阔论,如果哪个学生能达到他的要求,他甚至会“赏赐”学生们在课堂内睡觉。这些话也一并录在了他拍的DV里面。
据学校称,除了在课堂上拍录像,陈海还将学生手机没收,并擅自查看里面的手机短信,在课堂上,陈海已经无法控制课堂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