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鹿业网 日期:2008-6-25 20:31:51 中国历史各朝代贡物-- 鹿尾(麋鹿之尾),中国人很早就认识到是美食中的珍味之一,虽然自周代起首次提出的“八珍”到近人所谓“上八珍”、“中八珍”、“下八珍”的罗列中并不见鹿尾的影子。
南北朝时期梁散骑常侍刘潜一次与东魏使节崔劼、李骞共餐,话题说及鹿尾。崔劼认为鹿尾有“奇味”,并在言谈中将鹿尾提到同熊掌、鸡跖、猩唇等珍味并列的地位。至于刘潜,更是褒扬备至,主张“邺中(在今河北临漳西南,时为东魏都城)鹿尾乃酒肴之最”。可见,鹿尾其味之美,在当时南北吃客中已形成共识。
唐文学家陈子昂写了一篇《麈尾赋》(这里的麈指麋鹿),内有“(鹿尾)为君雕俎之羞,厕君金盘之实”云云。这时的唐代,鹿尾已成为地方贡物之一。
食鹿尾最盛行的是在清代。乾隆时汪启淑《水曹清暇录》说:“近时宴席不甚重熊掌、猩唇,而独贵鹿尾。一头全鹿,不过数金,而一尾等之。”在宫廷中,鹿尾是常膳。每年进贡的诸物品中,鹿尾是不可缺少的一项。例如从袁昶《吉林志略》看,单是吉林属下每年十月内就要定额进贡鹿尾,十一月内要进贡三百盘,此外每年为庆贺皇帝生日,还要进献“晒干鹿尾”等。
乾隆、嘉庆父子都有吃鹿尾的嗜好。据内务府《膳底档》载,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重阳节“晚膳后,上枪得鹿一只,除上留用鹿尾、鹿肉,下剩赏万树园东西两边王公大人及蒙古王公、缅甸人等烤鹿肉片吃。”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马兰镇总兵庆惠进鲜鹿一只,野鸡九只。除膳上留用鹿尾、鹿肉,其余赏用。”两位皇帝见了鹿尾,总是留给自己享用,不欲让人,读了颇觉有趣。
鹿尾的吃法在古代至少有蒸,如乾隆御膳中有“蒸肥鸡鹿尾攒盘”一品;炸,清代孔府菜谱中有“巧炸鹿尾”名目;制酱,唐安禄山曾进献鹿尾酱于玄宗皇帝,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