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联手清洗中国彩电业:三年降价15次

作者:2008-06-24 11:29:59| 点击:0| 评论:0|第3页/共4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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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8年第一季度财报,LGD液晶面板业务的净利润达7.35亿美元,三星电子液晶面板业务的净利润达8.56亿美元,来自台湾地区的友达和奇美的净利润也分别达到4.84亿美元和3.06亿美元。

记者了解,索尼、三星、LG电子、夏普都采取了打通液晶电视上下游的做法——在企业集团内部,存在着广泛的液晶屏企业、等离子屏企业与整机厂的关联交易,而且在计算集团利润时采取连结结算方式,因此这些企业可以用液晶屏、等离子屏等业务获得的丰厚利润来补贴其平板电视上的亏损。

按照这样的操作模式,三星、索尼等公司一方面通过高于内部关联交易的价格向急需液晶屏的中国彩电企业销售液晶面板和等离子面板来获得丰厚利润,一方面又让其平板电视部门低价在中国市场倾销,从而又抢占了平板电视的市场份额。

与此同时,日韩等外资品牌已经形成了对全球液晶面板产业的垄断地位,中国企业即便是要获取濒临淘汰的低世代液晶屏和等离子屏生产线,都要付出高价技术转让费,如京东方不得不以4.5亿美元收购现代的4.5代线,长虹以近1亿美元的代价收购韩国ORION的等离子屏技术和生产线。

中国如何反倾销

从全球范围看,截至2007年底,包括中国、印度在内的“金砖四国”液晶电视渗透率依然不到20%,因此Displaysearch在最新的研究报告指出,这些潜力巨大的市场将成为日韩品牌的发力区域,而这也是从2006年开始,外资品牌强攻中国市场的主因,并且进入到2008年后,这一势头有增无减。

在日韩平板巨头的倾销攻略下,中国彩电业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危机,这也促使了国产品牌从2007年开始尝试向平板电视的上游拓展。TCL、创维、康佳已经向液晶模组领域渗透,而长虹也孤注一掷地投资8亿美元押宝在等离子屏上,然而,在这些项目中,最快的长虹等离子屏一期项目要今年10月底才能投产,而且在外资巨头主导的面板生产线升级中,中国企业始终慢了一拍。

面对日韩平板企业联手倾销和垄断上游资源的打压,国内彩电企业仅仅依靠自身之力反击,显然回天乏力。

对此,东方证券分析师陈刚认为,日韩企业此前保护本土市场的做法值得中国企业学习,中国彩电企业应该站出来搜集外资品牌联合倾销的相关证据,并向商务部等有关部门申请对这些品牌发起反倾销调查。

据悉,日本为了保护本国产业,早在上世纪60年代就颁布了《海关和关税法》、《反倾销和反补贴命令》、《关于反倾销及反补贴程序的说明》;1963年,韩国也颁布了《关税法》,并根据这些法律发起了很多起旨在保护本国产业的反倾销调查。

曾参与过美国2004年针对中国彩电业发起的反倾销案的一位律师表示,我国2002年也制定了反倾销条例,具体调查由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实施,但需要中国企业首先站出来搜集初步证据,“目前,中国彩电企业提供的一些证据只符合倾销的基本性质,但要起诉则需要更详细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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