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职工集资修建经济适用房,完工后公司以物价上涨、成本增加为由,要求补缴费用
眼看搬新家 房子要涨价上级部门调查确认违规金黔在线讯两年前,都匀市运输公司56户职工集资修建经济适用房。如今,工程即将完工交付使用,就在职工们准备乔迁新居时,公司却以物价上涨、成本增加为由,要求每户购房职工按每平方米50元的价格补缴费用之后才能得到新房钥匙。6月20日,都匀市运输公司部分职工向本报黔南记者站反映:2005年8月,都匀市政府房改办批准了该公司集资修建经济适用住房的方案。之后,公司要求职工按照首付3万-4万元的方式集资建房。2006年6月,该公司修建的第一栋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为4684平方米,共56套,以成本价每平方米578元至628元的价格销售给职工。2008年1月,该大楼已完工并通过了有关部门验收。眼看新房已建好,职工们准备乔迁新居时,公司却突然要每户购房职工必须再按每平方米50元补缴集资费用,否则不能得到新房钥匙。部分职工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都匀市交通局对此专门派驻调查组进行调查。经初步调查确定,公司此举违反了省政府房黔府发(2005)1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的基准价格和活动幅度确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价或变相加价销售”。同时,调查组还发现,该公司一些不具备购房条件的职工却享受到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福利。6月20日,记者采访了都匀市运输公司经理瓦贵龙。据他介绍,公司之所以要求购房职工补缴费用,是因为建房期间各种建材价格上涨和人工工资提高,导致建房造价远远超出了原来的预算;调价没有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原因是这些住房没有对外销售。目前,有34户购房职工接受调整价格领取了新房钥匙,仅有20多户职工不愿意接受调价。6月23日下午,都匀市交通局局长陈建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此事引起了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交通局已责令该公司在6月25日前,按照国家经济适用住房相关政策的规定纠正错误,及时公示不符合条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名单。让购房职工尽快搬入新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