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白宫举报人狱中死亡续:区委书记被停职(图)

作者:2008-06-23 07:40:54| 点击:0| 评论: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社会 | 法制天地

点击图片查看下一篇文章

点击图片查看下一篇文章

记者日前从有关方面获悉,安徽省纪委、省人民检察院联合调查组就阜阳“白宫”举报人李国福死亡事件展开调查,“白宫主人”、阜阳市颍泉区委书记张治安被停职。

据悉,6月5日下午,张治安在他的办公室被安徽省纪委、省人民检察院联合调查组带走。此前被停职审查的还有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诚、反贪局局长郑涛。随后,颍泉区召开紧急会议,宣布由颍泉区区长王玉峰主持工作。

6月初,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主任吴革和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振宇、李娟前往阜阳,找到李国福家属,就李国福死亡事件、其女婿张俊豪的案件进行法律援助。

6月13日上午,王振宇、李娟会见了当事人张俊豪。据张俊豪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曾先后两次找他谈话,了解李国福案件。

截至目前,联合调查组还没有与李国福的其他家属接触。鉴于李国福死亡鉴定书不合乎司法鉴定要求,如没有法医签字、没有解剖、没有使用司法专用术语等,3位律师起草了3份法律文书,请求对李国福死亡案件进行调查,对李国福进行尸检,解除冻结财产,返还扣押财物。

目前,3份法律文书已经分别递交阜阳市人民检察院、阜阳市公安局,检察院已经同意由第三方对李国福进行尸检。

5月14日,颍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俊豪犯窝藏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张俊豪对此不服,已上诉。吴革等3位律师认为张俊豪的窝藏罪、贪污罪不成立,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提交的证人证言都是案件利害关系人所作,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将为张做无罪辩护。

“从证人的证言看,对张俊豪案的前后举证有很多矛盾。”王振宇认为,张案举证人称从来没有招待过区里或上面来的领导,即使招待也是按食堂标准,从没送过东西给领导。但在张俊豪在民政办记的支出账目上,却看到有民政办主任的亲笔签字。

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

最新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发表评论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精彩推荐

Copyright © 2009 Yahoo.com.cn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 使用须知 | 著作权声明 | 京ICP证000022号 | 国家药监局(京)-经营性-2004-0039
全球阿里巴巴 - 阿里巴巴网络:中国站 国际站 日文站 | 淘宝站 | 支付宝 | 中国雅虎 | 口碑网 | 阿里软件 | 阿里妈妈
文明办网举报热线 010-6598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