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知道”将带血的针头插入别人的体内会有什么后果,“吸毒的时候也互相用”。但是,吸毒3个月,他自己从未与别人共用过针管,因为“带着血,脏,对身体不好”。
他承认“一次都没有想过”给许亮造成的伤害有多大,也不担心对方记恨自己:“他要恨就让他恨吧。”
这不是王新第一次进看守所。去年9月4日晚,他因为玩游戏与人发生争吵,就出门找了一根钢管回去报仇,没找着对方,便将对方的弟弟打成重伤。但被刑事拘留了两个多月后,蒙自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无逮捕必要”又将其释放。
去年12月31日晚,他与“朋友”在新安所镇“心海洋”歌舞厅喝酒唱歌,与“朋友”李某一时言语不合,当即暴怒,抓起桌上的啤酒瓶向他的头部砸去。至今李某颅内还有血肿。
正当蒙自县公安局准备就这起故意伤害案向县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王新时,王新又犯下了3月11日的这起重案。
小镇的“金牌打手”
记者前往看守所采访时,王新是从禁闭室里被带出来的——前两天,他把另一名在押人员打伤。
娃娃脸,眉眼浓黑,身高不到1.6米,相对于15岁的年龄,王新偏于瘦小,但他却是新安所镇尽人皆知的“金牌打手”、“刀郎”。
王新自认为“脾气不火暴”,并不经常与人发生冲突,只有“别人惹着我或我的朋友”时才会打架。从小学三年级第一次打架起,他从来没有输过。“因为我耐打,他们把我打趴下了我又起来,他们就不敢打了。”
每次打架,他都没想过后果。知道打头最致命,所以次次都直接打头。
这种“不要命”的打法为王新在新安所镇赢得了“名声”:“在新安所,大家都知道我。”他不知道别人眼里的自己是什么形象,但知道“大家都怕我”。
“我很享受这种感觉。”他说。
吸毒前,他每天的开销是二三十元,沾上毒品后,每天注射两次得花40元。“有时向‘朋友’借,有时向爸妈要,有时是去‘收’。”
收“保护费”是王新和“朋友”们的主要生活来源。“我一般是一个人去‘收’。上去就问他有没有装着钱,如果他说有,我就拿一半多一点,剩下的还给他。如果说没有,我就搜,搜到了就给他几耳光,问他‘这不是钱是什么?’然后全部拿走。”
镇上17岁以下的孩子几乎全都遭遇过他的勒索,包括曾经的同班同学。惮于其恶名,大部分人都乖乖交钱且不敢声张。最多的一次,王新收了100多元。
打也打了,骂也骂了,现在管不了了
王新的家在新安所镇镇街边缘。邻居大都砌了高墙建了新房,相比之下,王家破旧的土坯墙黯然失色。院子里杂物遍地,苍蝇乱舞,屋子低矮昏暗,两只鸡在床上床下乱跳。
王家只有两亩多地,一半种石榴一半种蔬菜,日子过得很艰难。王新的两个妹妹一个读五年级,另一个才刚会走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