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博文运用一般的投资决策原理分析了实际房价租金比与理论值背离,从而使得房价下跌概率日益增大。其他的理论和实证分析也印证了这一结论。
人们对房地产价格的估值,不外乎从三个角度,一是市场供求双方的相互作用角度,反映了供求背后各种因素的交织作用,在房地产估价方面称为市场法,由此得出的估值称为比准价格;二是房地产开发商向市场提供房地产产品的角度,反映了社会提供满足一定需求的房地产的客观合理的成本,估价中称为成本法,由此得出的估值称为积算价格;三是投资者投资于一宗房地产获取收益的角度,反映了房地产产品的资产特性,估价中称为收益法,由此得出的估值称为收益价格。
三个角度反映了不同的利益关系,也反映了不同因素相互影响的比较强弱差异。在成熟而稳定的房地产市场中,由三种估值得出的价格呈现如下的关系:
成本价格〈 比准价格〈 收益价格
其中收益价格取决于进行房地产投资能够获得的报酬率水平的高低,当一般社会报酬率为8%的情况下,理论上可以得出房价大约是租金水平的8%的倒数倍,即房价为年租金的12.5倍,月租金的150倍。这是长期内房价可以维持的基本水平,脱离这一水平即存在房价的高估或低估。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许多城市的房价用三种估值方法来计算,出现了如下的关系:
成本价格〈 收益价格〈〈 比准价格
即出现了比准价格远远大于收益价格的情形,这预示着房地产市场存在较大的泡沫。而泡沫的发展、膨胀取决于资金供应量的支撑,一旦资金难以为继,市场参与者获得高额收益的预期破灭,市场预期逆转,那么泡沫有可能突然破裂。泡沫的破裂可能从两方面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挤压,开发商预期市场下滑会增加当期供应量,而购房者预期市场价格下跌会加重观望的气氛,这样会使得市场在较短时间内出现严重的供过于求,价格会真正出现下跌。一旦下跌过程开始启动,开发商的资金周转存在问题时(尤其是目前通货膨胀及通货膨胀预期加重的情况下,央行会进一步执行紧缩性的货币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链严重吃紧),可能会诱发一轮急跌的过程,即房价出现超调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