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贯中:土地私有化才符合经济规律

作者:2008-06-21 10:12:21| 点击:0| 评论:0|第5页/共6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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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国情”的名义反对土地私有的人,我要问一下,被一些人推崇不已的现行土地制度是农民自愿接受的吗?如果农民并不情愿接受目前的土地制度,再说这种制度如何符合“国情”,不也是自欺欺人吗?如果说,当年农民加入集体化是自愿的,那么请问,一个允许自愿加入的集体,一旦加入后,就再也不许自由退出,这样的集体是个真正自愿的组织吗?一种基于不自愿参加的制度反倒符合中国 “国情”,这里的理由和逻辑何在?如果当年农民加入集体化是被迫的,那么,在努力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难道不应该纠正当年的这种强迫命令的错误吗?对当年作为“敌人”对待的所谓的胡风分子、右派分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和文革中的走资派,以及被抄家的资本家都已一一平反,效果很好,使党和政府的威信更高,为什么对当年革命的主要动力和盟友,几十年来为中国的经济建设默默作出巨大贡献的农民,当年强迫他们加入集体化的错误就永远不能平反呢?这里的理由和逻辑又何在?反对农地私有的人喜欢说,其实农民中很多人拥护集体化。很好,那就更不要阻挠把土地所有权按人头分给农民了。既然如此确信农民中很多人拥护集体化,他们分到土地后,自然会立即把自己名下的土地交回集体,继续他们的集体化道路。而且这样一来,他们可以彻底摆脱反对集体化的那部分农民的束缚,轻装上阵,把集体化搞得更好,这有什么不好呢?这样做,不是体现了党和政府强调的集体化必须建立在真正自愿的基础之上的原则吗?那么,有什么理由继续反对把土地的所有权平分给农民,让农民做单干或集体化的自愿选择呢?说穿了,这些人其实对农民是否真正想往集体化没有丝毫的信心,知道土地平分下去后,没有几个人会把土地重新交回集体,所以就一定要强迫所有的农民继续待在集体中。

现在事情已经变得很清楚,主张土地私有的人,并不反对重新集体化或合作化。他们反对的是不顾农民的反对,强迫命令式的非自愿的集体化或合作化。倒是主张集体化的人,不但拥护当年用强迫命令的方式将农民赶进集体,而且今天坚持用强迫的方式不准农民离开他们并不一定热爱的集体。所以,究竟谁更尊重农民的意愿,谁在保护农民的利益不是很清楚了吗?

问题是,这种强迫性的土地集体所有制正对中国的农业生产、农民的相对收入、城市化的健康发展、劳动的比较优势的长期保持和长期均衡汇率的确定等等,发生着越来越不利的影响。难道我们可以继续无视现行土地制度与市场经济内在要求的冲突,将这种临时性的土地制度安排永久化吗?

如果只有这种既造成越来越多的要素市场的扭曲,又造成越来越严重的社会不公的土地制度,才是一种符合“国情”的土地制度,那么,我们不是在幻想用“国情”来对抗经济规律吗?对这种与市场经济的规律严重相悖的土地制度,人们不仅要问,究竟是“国情”为先,还是经济规律为先?有哪一个国家可以在“国情”的名义下长期拒绝服从经济规律而不受惩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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