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政府应当取缔开发商”
“在我国房价上涨过程中,真正受益的并非老百姓,也非政府(房地产开发是偷税最严重的行业)。”说起开发商,时寒冰异常激动,“而是开发商这一空手套白狼的食利阶层和由暴发户构成的投机者。”
在我国房地产产业链条上,规划由规划单位做,设计由设计单位负责,工程施工由建筑单位做,开发商扮演只是“中间人”角色。而且,从资金来源上来看,许多开发商的自有资金寥寥无几,主要通过让建筑企业垫资(向建筑企业转嫁风险和成本)、预售房(向购房者转嫁风险和成本)、直接贷款或假按揭(向银行转嫁风险和成本)等方式,来维持经营。而这个几乎什么都不干的开发商群体,却攫取了整个房地产链条中高达90%的利润,而且几乎不用承担任何风险。
时寒冰坚决主张取缔开发商,让建筑企业直接参与房产开发,减少中间环节。无独有偶,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投资与市场研究室主任曹建海先生,也在公开场合发表文章,提出这一观点。
“居住权是基本人权之一”
时寒冰认为,居住权和教育权、表达权、婚恋权一样,属于最基本的人权。联合国早将居住权写进了联合国宪章,中国也在该部宪法上签字。“也就是说,中国政府承认居住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权,但中国目前的商品房制度,虚高的房价,却剥夺了许多中国人民的居住权。”
中国商品房制度历来为大多数“为穷人说话”的主流经济学家诟病,时寒冰曾在与一位知名开发商老总的电视辩论上指出,中国完全有能力不用花一分钱就能解决普通市民的基本居住问题。
那就是仿照广大农村,让城市人民自由建房,使普通市民拥有住房远且比现在容易得多。他打了一个比方:国家限制自建房,就像限制自由恋爱而让婚姻介绍所发挥作用一样,不但大大推高了结婚成本,还会导致最合拍的男女,不能通过市场途径自由结合在一起。因为,婚姻介绍所“会留下最优质的客户,分配给自己或者自己的亲朋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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