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遗产案审结 梅妈欲独得亿元遗产落空

作者:2008-06-17 07:31:54| 点击:0| 评论:0|第3页/共5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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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于2003年12月因子宫颈癌去世,其遗产包括在香港、伦敦及东京多个物业,去世时约值3500万元,现时已升值至逾1亿元。梅艳芳去世前立下遗嘱,声称怕母亲“太花钱”,故每月给予7万元生活费至其终老,余下遗产则分别给予姨甥、侄儿、刘培基等。直至梅妈死后,遗产会捐给妙境佛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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